老叫花在地上骂骂咧咧,直到那白脸姑娘实在受不了,从包裹里又拽了个馍馍出来,才堵住了他的臭嘴。这当口,裴鹰看清了她包裹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确切来说,那不是什么东西。
那是个白得异乎寻常的娃娃。
裴鹰看明白了,这姑娘是带着个娃娃、孤身一人上路的。
那时他还未在朝国住过多少日子,并不知道朝国除了汉人还有其他族民,所以他只把这女子当做比一般人白皙的汉人姑娘。后来等熟稔了,他才知道,这女子原来是云滇郡木氏族人。
木氏祖籍在北番地带,因其习性喜阴、尤擅用蛊,与崇尚豪气的北番人脾性颇不对付。两方私下斗殴次数多了,总是木氏吃亏,木氏也不傻,索性离开番族、举族迁徙到了云滇郡。传闻木氏族血脉稀少、行踪隐秘,这回居然让裴鹰遇着个实实在在的木氏姑娘。
这位名叫木莲的小女子,敢抱着个孩子上路,自然是有些本事的:她是要前往朝都城,这一路上也同裴鹰相似、遇到了不少麻烦。此时见有这么个良心未泯、肯为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出头的健壮男人,不免动了与他一路的心思。至于要怎么提防她和孩子的安危,也有个一看便是木氏风格的法子:她在裴鹰身上种了条蛊虫。
后来裴鹰之所以去云滇郡的缘由,便是因为这条蛊虫。如今的阔目也之所以向狼头神祈祷能再见这母子俩一面,也是因为这条蛊虫。
这条蛊虫,据木莲、即那位木氏女子所言,是一条连心虫,她怀里抱着的婴儿身上有一条,另一条,便就是在裴鹰身上种着了。此虫颇有些古怪之处,一虫连两心,如同一条绳上吊着的两只蚂蚱,同生共死、休戚相关。
也就是,若裴鹰敢动这孩子分毫,那裴鹰也必死无疑了。
其实这一招简直多余,天地良心,裴鹰并非穷凶极恶之人,更不会有动未出襁褓的婴儿的念头。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自己长得太穷凶极恶了些?不可能啊,若是自己真心形容凶狠,那刘正这傻子也不会一眼就和他亲近成那个样子啊!
阔目也看一眼臂弯里睡得极安心的刘正,拍拍他的脑门儿,心中又想起那个给他下蛊的云滇女子。
木莲不是恶人,这个他清楚的很。他自己有母无父,打小便明白母亲为了孩子是甘愿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的,木莲独自一人带孩子去朝都城寻夫,有所戒备也是应当。况且,人家下蛊之后,也是与裴鹰约定过之后会帮他取出蛊虫的。
只不过,裴鹰按照约定在城门外的千锁断桥前等到日头西落,也未能见着她而已。
到底是见着了丈夫不成?是留在了京城、抑或回了云滇郡?难不成是遇上了什么险境才无法如约而至的?裴鹰不得而知。他知道的,唯有一件事:那与他一同种有连心蛊的婴孩,一定还活着。
一想到木莲怀中的婴孩,即便离最后一面已过去了许多年,阔目也的皮肉上依然登时碎碎地起了一身小疙瘩。
这孩子,或许是个死的?阔目也有些不敢确认。这婴儿远看还好,眨眼、伸手都是如普通人家的幼童一样,但是,他可以拿自己脖颈上这颗头颅作保,他可以确信,这孩子没有气息。
仅是没有气息,也便作罢。或许木氏有一门独特的、从襁褓之时就练起的龟息神功,或是蛊虫作怪,反正他从裴鹰到阔目也,也算是开了许多眼界,修习心法以达到无声无息之境还是有实据可考的。但人活而没有心音,这难道不可怖?又怎说得过去?
疑窦一起,便将之前不曾放在心上的细节一点点串通起来:老叫花子抢夺包裹时,包裹砸在地上数次,里边的婴孩居然连哭声也无半个;甚至于木莲抱婴孩时,有时裹得极为严实、连头也不露,似乎孩子不需吐气吸气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