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然后找了住同一宿舍的教官问到了伤疤之类的细节,就更喜欢了。
他行事一向认真,而颜昭的这种喜欢,给他的感觉太草率太儿戏了,说不出的违和。于是他让人查了一下,很快资料送到他手里,厚厚的一沓,翻开一看,精彩两个字完全不足以形容颜昭的过往。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本来说二更的,结果我摸了一下鱼,今天起来感冒又严重惹,打个喷嚏都能扯得全身酸疼_(q
☆、第29章 现世-复苏(三)
陆明远觉得颜昭的喜欢太儿戏, 可是从调查的资料来看, 哪里是什么儿戏, 她分明就是在玩爱情游戏。最近三年里,她就有过好几任男朋友, 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游泳的,黄皮肤白皮肤, 各有不同, 但是无一例外都是长得好看的,而且在一起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 短的一个月不到就分手。
“她说喜欢你的时候, 是真的喜欢。但是怎么说呢,感觉跟大众定义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喜欢一个东西,比如突然喜欢听一首歌或者吃一种食物,短时间内可以无限单曲循环那首歌吃那种食物,但是总有腻味的一天。歌曲听腻了就换一首,食物吃腻了就换一种, 男朋友也是如此, 分手后换下一个。”
“不过有一点,同一种类型的,她只会喜欢一次。”
当然, 颜昭的人生不是只有谈恋爱,其实她所有男朋友都是在工作当中认识的。她的工作换得比男朋友更勤快。她当酒店大堂经理的时候,男朋友是财务总监。她应聘漫画助理, 然后不久工作室的头号大神就喜欢上了她……
来明大门口开咖啡馆之前,她的上一任男朋友是一位大厨。朋友圈里,全是给女朋友的爱心早中晚三餐+夜宵图片。
真的,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类型。
陆明远出身首都最顶级的红贵之家,但是从小被家里老爷子扔部队里,糙养长大。喜欢他的人不少,不过他都没看上眼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二十几年。他一向洁身自好,没想到忽然遇到一朵烂桃花。
陆明远当时真的是气得不行。部队多年养成的习惯,不知道什么是委婉,拿着资料直接扔到颜昭面前,“我对你的游戏不感兴趣,不用在我身上费心思。”
颜昭当时略有些惊讶,把资料粗略看了一遍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姓陆,明字辈……是陆大少爷吧。难怪一眼看去就觉得跟别人不一样,毕竟是见过血的锋刀。怎么办,知道真相后,我好像更喜欢你了!”
这是陆明远见过最漂亮的人。
年轻的女孩穿着一条简单的白色连衣裙,露出一整条白皙而又纤细的胳膊。她有着一头及腰的长发,拢到一侧编了一条的松散麻花辫,五官精致,肌肤白皙细腻,让人不由得联想到上好的羊脂白玉,特别是那双眼睛,乌黑而又明亮,她看着你说喜欢的时候,仿佛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
陆明远被她这一调戏,憋红了脸,错开视线看向别处,扫到桌上那一堆资料,顿时想起自己的来意,脸色由红转黑,声音不自觉带了怒气,“我不喜欢你!”他说完蹭一下站起来,转身就走了。
感情的事将就你情我愿,他这么排斥,颜昭也就放弃了。
大一军训一个月,陆明远待满就走了。本来按照这个发展,他跟颜昭之间是不会有后续的。然而在那之后不久,他就接到部队派下来的特殊任务,整个过程都比较顺利,只是没想到最后出了问题。出任务的一共五个人,最后只有他跟另一个人活着回来,对方失去了一条胳膊,他则伤了右腿,都不能继续留在部队。
那段时间,陆明远整个变了一个人,暴躁易怒,手边一切能砸的东西都被他砸了一遍。后来他在医院里碰巧看到颜昭。正值冬日,她穿了一件白色风衣,眉目如画,唇色嫣红,手里捧着一束花。
她从病房前经过,护士刚好开门进来,她无意间扫了一眼,而他也抬头看了过去。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陆明远都在想,如果当时他没有看那一眼就好了,就不会有后来的事。得到又失去,不如从来没有过。
颜昭那天本来是到医院看朋友的,结果遇到他,那束花就躺在他床头了。
……
“如果你现在才遇到我,你还会喜欢吗?喜欢一个瘸子!”
“我喜欢一个人,大多数时候是先看脸,再是其他。但是陆明远你不一样,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
“颜昭,你的喜欢能有多长久?”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
“好。”
……
明明清楚颜昭的过往,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可他最后还是跟她开始了。陆明远一度觉得,他伤到的可能不是腿,而是脑子。
但不可否认,交往的那段时间,真的是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段时间。以至于他忘了颜昭是什么人,偷偷选好了钻戒想给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