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小在妖界长大,妖界的生存规则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而适用于妖界的普遍道理则是你打得赢我,可以打死我;你打不赢我,被我打死也是活该。
由此事也可以看出,活了几千年的红月即便暂时失去了法力,奉行的为妖之道却并不能轻易改变。其实按照她一贯担只戳瞎了桑丘瀚一只眼睛本是不够的,若不是桑丘昱及时阻止,她一定会咬断他的喉咙,叫他再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而此事的后果也比想象中更严重,桑丘家的嫡系子孙被桑丘昱养的宠物弄瞎了一只眼睛,他的娘亲自然不能善罢甘休,将这事一直闹到了桑丘家的祠堂,哭哭啼啼地要桑丘家的长老们为她主持公道。太老爷知道此事的来龙去脉后,便命人将桑丘昱绑到了祠堂中,和长老们几番商议之后,要他当众向桑丘瀚道歉并将小狐狸交给他处置。
可以想见,如果真将小狐狸交到桑丘瀚手中,除了被折磨至死外,完全没有别的可能。桑丘昱自然也知道,所以虽然同意和桑丘瀚道歉,却怎么也不肯将小狐狸交出来。太老爷见状心中很是恼怒,觉得自己孙儿简直被那只小畜生蒙了心,当即就执起鞭子,执行起家法来。
桑丘昱跪在地上,任由火辣辣的鞭子抽在自己身上,一声不吭。
片刻后,不知谁叫了一声“天呀,就是那只畜生么?怎么来这儿呢?”,桑丘昱猛地抬起头,正看见小狐狸咬了太老爷执鞭的手一口,心急地大喝了一声:“住口!小狐!”
小狐狸扭头看了桑丘昱一眼,又张开锋利的獠牙,但这次还没来得及咬下去,就被桑丘昱的一个叔父桑丘文博逮住,狠狠抬手就是十几鞭子,一边打一边怒骂道:“小畜生!你真是要翻了天不成!看我不打死你!”
转眼间,小狐狸的身上就被打出十多条血肉模糊的血痕,桑丘昱立即跑过去跪在桑丘文博面前,挡住他道:“叔父,它是我养的宠物,是我没□□好它,要打就打我吧。”
桑丘文博正在气头上,扬手就是一鞭子道:“好,今天我就代桑丘家好好管教一下你。”
那一天,桑丘昱被打得满身是伤,是被人抬着回府的。
晚上,给小狐狸端来食物的仆从叹了一口气:“你这个小畜生,我们少爷终有一天被会你害死的。”
夜深人静之时,红月化成人形,静静地坐在桑丘昱的床边。她倾城的面容上全是困惑之色,她大约始终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她觉得自己是在保护她,但是好像反而害了他。她几千年来极少来人界,并不是很懂他们的世界,但那位仆从说的话她听得很明白,他说她再待下去会害死他。她并不想害死他,她想他好好活着。
她望着他眉头微蹙的睡颜良久,忽然伸出手放在他的额头上,将自己的修为渡给他疗伤。帮他疗完伤后,她又为他掖好被角,手拂过他的容颜道:“我走了,你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章尴尬要求
红月并没有回到妖界,倒不是觉得留在人界多有意思,而是她忽然想知道人到底是怎么活着的,为什么她以为的那些道理在这里并不适用,为什么她想保护一个人,为他做了一些事,到头来却是害了他。她想自己活了几千年,最不缺的就是时日,既然心中有困惑,就应该弄明白它。就算做一只妖,也应该做一只明明白白的妖。
春去秋来,桑丘府的红梅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人间的岁月流逝,匆匆几载,就如弹指一挥间。
这一年是熙临两百五十九年,桑丘昱继承家主之位已有两载。两年间,他大刀阔斧地在家族内进行改革,他们桑丘家族的铸的刀剑不仅驰名六国,甚至在武林中也颇有名气。这年冬天,他们与驰名武林的独孤家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必须在规定的日子内把货送到独孤家,这笔生意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去独孤家就必须穿过一片大漠,路途十分遥远,桑丘昱担心路上出什么岔子,便决定亲自押送这批货。
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这一次出行,连桑丘昱自己也想不到,他会再次遇到了红月。当然,就算遇到,他也不可能将一位美人与他曾经养过的那只小狐狸联系在一起。
漫天黄沙的大漠,除了有沙尘暴,还有沙盗。而桑丘昱打出生以来第一次来大漠,就像中了头彩似的,两样都遇到的。桑丘昱虽在经商方面展现出异常的天赋,但对瞬息万变的大漠还是缺乏经验。才进大漠没多久,就遇到了一场沙尘暴,带去的人有一半都被埋在了黄沙之中。
这本来就已经够倒霉的了,但紧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让他们的霉运简直到达了顶峰时期,那就是遇到了这片大漠上最穷凶极恶的沙盗。
桑丘昱在被人打劫之时,红月正在这片沙漠的“红尘客栈”中自斟自酌。这家红尘客栈是她开的,她心情好时,便会在大堂里喝酒,听人讲故事,心情不好时,偶尔也出去打打劫。五载过去了,她发现人界其实是个很奇妙的地方,有些地方太平盛世,有些地方灾祸不断,有些人活得像人,但有的人活得像妖,所以在她看来,人和妖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红月在等酒被温热的间隙,断断续续听到一旁的土匪议论起过来时看到的一个商队正在被打劫。这在大漠本就是稀松平常之事,所以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她刚将温热的酒壶取出倒了一杯,忽地听到三个字,她眼梢猛地一挑,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