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琛也看见了叶容臻的动作,皱了皱眉,心下对他更加不喜,等视线移到顾安爵身上,冷硬的眉眼瞬间柔化了。
“他的确是我队友。”顾安爵点头,不咸不淡地替叶容臻证实了一句,然后勾唇笑道,“既然说是请我吃饭,那带个朋友来应该不算过分吧?陆总。”
最后那称呼带着戏谑意味,嘴角的笑也有些讽刺,很容易便能看出来,说话的人心情并不怎么好。
实在是某人的视线太过灼热,就好像把自己当作猎物一样,眼里更是带着势在必得的**和野心。
在酒店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好歹还有墨镜作遮挡,这会倒变得肆无忌惮起来,几乎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看了个遍,就差直接上手摸了。
顾安爵虽然奇迹般地不讨厌这种感觉,甚至面对陆时琛也有种微妙的熟悉感,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爽,毕竟他可一直都是扮演着er的角色。
猎人和猎物,虽然只相差一个字,地位上却是天壤之别,一个享受着追逐和捕猎的乐趣,另一个呢,为了生存不得不狼狈逃窜。
原主生了双漂亮的眼睛,有点类似桃花眼,但眼角朝外延伸的弧度却更大了些。
这会微微眯起,被灯光映得泛起一层蓝色涟漪,配合那头扯眼的银发,顿时生出种莫名的惊艳感。
陆时琛一时竟看得有些失神,根本都没听清顾安爵说的什么,他就已经愣愣摇头,回了个“不介意”。
孟文朗也出现了片刻的晕眩,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原来娱乐圈还真存在靠脸吃饭的艺人。
这样看来,女儿眼光还算不错,至少没迷上那些眼线画得跟鬼一样,满嘴baby亲爱的,成天绯闻不断的摇滚男。
“我记得你喜欢清淡些的菜式,这里的盐焗扇贝和玉米浓汤都做得很不错,尝尝看喜不喜欢。”陆时琛等对方在他旁边坐下来,才夹了一筷子菜到碗里,又推到顾安爵面前。
见他不动,赶紧补充道,“放心,筷子是干净的,没用过,而且我交代过厨师,这些菜里面都没加芝麻和花椒的。”
还真是有心,竟然知道自己不吃花椒,恐怕事先做了不少功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