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急了,“要不是为了你,迟成也不会拒绝郑学长啊,郑学长可是一天一朵玫瑰花送了一年啊。”
我一口矿泉水差点喷出来。
郑风,信息学院的学长,现在正在澳大利亚放羊,那厮大学前两年不学无术,大三开始奋起直追,愣是申请上了计算机领域的神话——卡耐基梅隆,可惜要去澳洲多念一年语言。
当初我们两个臭味相同,一起去五道口的酒吧找乐子,他是真正荤素不忌玩419不亦乐乎的人,从来没有听过他要追迟成啊。
美女哀哀的说,“迟成不好吗?你们两个走在一起很相配啊。”
“你和迟成很熟?”
“我睡她下铺。”
原来是室友。
我叹了口气,用鲜少的严肃语气对他说,“迟成是很好,可是喜欢不喜欢,并不是她好或不好那样简单的。看过《小王子》不?连小王子都要哀伤的承认地球上有许多许多玫瑰花,和他的玫瑰一样娇艳美丽,可是那些都不是他的玫瑰,不是他小心看顾的,悉心浇灌的,真正喜爱的,独一无二的玫瑰。迟成是地球是最美的玫瑰,却不是我的玫瑰,你能明白吗?”
晚上送完了美女,大头勾着我的手臂粗声粗气的说,“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迟成有多少人在追吗?那可是我的梦中情人!”
我说,“那我现在就去告诉迟成下铺的美女去。”
大头不说话,我回头看他,他声音低下去,“你是真的在和喜欢的人同居吗?”
“没错,羡慕了?”
“那天,我看见了。”
“什么?”
大头盯着前面,“我看见一个男人开着一辆灰色帕萨特来接你,还有好几个早上你回学校的时候楼下都是那部车,我记得车牌号。”
“嗯。”我想我笑的有点僵硬。
“嗯什么,你都见家长了?那男人和你女朋友什么关系。”大头愣了一下,大嗓门吼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