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那匹枣红大马走远,他才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都起不来。
心里叹息:俗话说的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知道谁事赢家,这些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军队大部分都在城外驻扎,莫子卿只带了小队人马进城,受降完毕,便吩咐那些手下先行去驿馆休息,自己则陪着向云扬一起去了兴隆客栈。
站在后院的天井中,莫子卿叹息的说道,“没想到短短不到两个月,我们竟又回来了。”
向云扬微笑,转眼四顾,慢慢走回自己曾经住过的那间小屋,透过半扇小窗,静静的看着院子,若有所思道,“是啊,回来了,可惜,物是人非。”那通往前院的回廊下,藤萝早已枯黄。眼前蓦然浮现某个自己受伤休息的午后,自己从昏沉的睡梦中乍醒,扑到窗口看到的那一抹渐行渐远的红色背影。
自己曾看见过无数次秦惜的背影,却不知为何,只有那一次,他的印象特别深刻,甚至比前几日秦惜在欢喜楼,呕着血从他面前离开的一幕还要深刻。
此刻再回这里,他才忽然明白过来。原来就是从那一次开始,他在心里彻底隔离了秦惜,不相信秦惜的善意,不探求秦惜的动机,他近乎盲目的抱着风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一路应付秦惜,从不曾认真考虑过他的会有什么想法。
可是,为什么要如此抗拒呢?他虽欺骗自己,却从不曾伤害自己。他甚至十分在意自己,从自己为莫子卿带信被他发现,他气的呕吐,那么难受,却不曾责罚自己,那个时候,他就隐约知道他应该是在意自己的。只是他不曾深想,或者说即使想到了,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条件,让他可以在莫子卿被抓时,以自己为筹码,吸引秦惜回来放过他,放过莫子卿。他甚至答应他的要求为莫子卿解了身上的蛊毒,因为他说他想要他的心。
当秦惜问出“可以吗”的时候,他的心里真的揪了一下。可是也因为这一下,他直觉不妙,一种完全莫名无从考究的诡异的感觉溢满心口,他下意识抗拒,所以更加试图推拒秦惜。
他不曾喜欢过什么人,无论是原来的世界还是现在这世界,他不曾喜欢过任何人。他曾一度怀疑自己冷情,虽可以对任何人温柔,却不会真心喜欢上谁,至少不曾想过拥有,更不曾想过独占。可是这种竭力排拒一个人,甚至连惯常的温和都维持不住的感觉,他也是第一次有。只消对方稍稍一句过激的话,都会引起他激烈的反击,如此敏感,他之前从不曾这样过。
他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可是从中秋赏灯回来,第一次与秦惜有过肌肤之亲后,他心中唯一的念头便是,喜欢谁都可以,绝不可以喜欢眼前这人。
便是如此执着的信念,让他对秦惜彻底无视。
一只纤白的手掌在眼前挥舞,打断了他的沉思,向云扬蓦然回神,见莫子卿正一脸不满的看着自己,问着,“你怎么了?发什么呆?”
向云扬又是一愣,眼前一花,莫子卿的脸忽然与另一张更为精致瘦削,倾城绝色的脸重叠。那一日,在那一片灯火之中,那人也曾因为他的出神,而在他面前挥手,露出这样的不满,只是那人的情绪更为激烈一些,不只不满,还有怒气。当时只觉他无理取闹,现在回想起来,却是直率的很。
见他又开始出神,莫子卿眉心微蹙,眼底一暗,伸手拍了拍他的脸,“喂,云扬?”
“啊,抱歉。”向云扬终于清醒过来,对莫子卿抱歉的笑了下,正欲再道歉,忽见窗外一个胖胖的身影靠近,他心底蓦然松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我们先出去吧,陆掌柜来找我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有点少,过度过度。打仗的内容就不细写了,想着大家应该没什么兴趣,关键偶也不会写。
这章过度。
第三十一章
东进半月,聚义军终于在青阳城外与慕容瑾的大军交锋上了。两相对峙十来日,此来彼往,不分胜负,慕容瑾以青阳城池为营,死守猛攻,强将锐兵,排兵布阵,手段可谓层出不穷。聚义军一时根本无从下手,勉强强攻,最后却损失惨重,只得在城外十里处安营扎寨,先想好对策再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