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
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然后笑问众人:“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我告诉你们,捧童伶的好处,那真是太多了。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包你有的玩儿!”
大少爷一听这话,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才多大一点儿,就学会笼络男人卖屁股了。
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小鹿。
连着多少天没见到小鹿了?大少爷心算片刻,末了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回家了。一个礼拜前倒是回过一次家,但当时是夜里喝醉了,进门之后没往后头院里走,只在前头的空房里对付了一宿。
不过对着小鹿也真是没话说,小鹿越是上进,越衬托出了他的不上进。小鹿跟他讲学校里的事情,他当然是懒得听;可他对小鹿又能说什么呢?说说怎么赌怎么嫖?怎么拿钱耍人?
大少爷心里越想越乱,最后就决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没话说就不说,他要给小鹿买点好吃好喝。他不在家,一定没人张罗着给小鹿买零嘴儿,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钱,一天三顿肯定是只能吃饭吃菜,想一想都可怜见的。
☆、第九章
席散之后,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大少爷懒得回家,打算直接去学校接小鹿。又因他新近购入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所以几个朋友问清了他的去向之后,便要搭乘他的汽车,顺路也往那边去。
大少爷乐得炫耀新车,一口答应。那汽车一路开得又快又稳,出发不过片刻,便到达了学校正门所在的胡同口。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胡同口停满了洋车马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就跑了过来:“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