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迷境[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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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咲是个在现实生活中有点粗神经的人,他的细腻都送给了音乐。这位好友也是世家子弟,为了音乐不惜和家里闹翻,然后一个人去往世界各地,体验不同的生活,最后开始创作自己的音乐。每一首歌曲都是他的人生历程,真实感人。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还要去见轩。”

龙咲对我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轩是他的情人,唯一一个能让他定下心的人。我很羡慕他们的感情,彼此依赖,彼此鼓励。

“我才从m国回来,我被那个暴君吓得都不行了,你不安慰安慰我么。”我肉麻兮兮地说。

龙咲噗嗤笑了一声,“那个暴君没被你欺负就很不错了。”

我叹了一口气。

他问我怎么了,我摇头。

临走前龙咲对我说,这条路不好走,尤其是曝光在大众媒体下。沈瀚天底细不清,他让我慎重做选择。

我没有回他的话,沈瀚天身上有太多谜,他不愿意告诉我,或者说,还没有到告诉我的时间?

从龙咲的休息室出来的时候,雅一个人带着他的宝贝贝斯随着我的脚步出来。

天空阴沉沉地,闷得空气有些厚重,有下雨的征兆。

雅有一头清爽的黑发,他是乐队里唯一没染头发的男孩。

“郑少爷。”雅低声唤了我一句。

“恩,”我回了他,雅的家如果没有搬的话,应该离这里挺远的,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要找我,“音乐会很棒,找我?”

“恩…”雅回的更小声了。

我笑了,“你没搬家对吧。”我以前经常送他回去,并且在他家进入过他很多次。

雅点了点头。

我看了看天气,是要下雨的节奏,我说,“我送你。”

雅的脸上再次染红,走到了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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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范正明不乐意了,“郑少,我们还要去沈先生那里。”

沈瀚天平时不回主屋,他都是住在市里的别墅里,而雅住的地方刚好要经过沈瀚天住的地方,顺路的事而已。

“顺路。”

我带着雅走到了电视台的后门那边,让范正明开车过来接我们。雅紧紧跟在我的身侧,对于他的乖顺我以前很喜欢,现在就只把他当一个小弟弟看待。

天好死不死突然下起了雨,我与雅等范正明的地方是一个露天场所,雅用身体保护着他的贝斯不被淋湿,我脱下了西装外套罩在雅头上,雅抬头回我一个感激的微笑,突然闪光灯一亮,我和雅回望过去,拍照的狗仔飞速逃进了电视台。

“对不起……”。

“没事,八卦杂志上写的东西,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我温和地笑了一下,安慰他。

“今晚一起吗。”雅抖着终于说出了这句话。

对于弱小,我一向很难拒绝他们的邀请。雅伸出白皙的手抓住我的衣服,目光里隐隐有些哀求,每当他露出这个表情的时候,我都能满足他的要求。

范正明开车靠近,示意我们上车,我没有回答雅的邀请,算是一种消极的拒绝吧。雅反而一下抱住了我。雅的身上有些冰冷,可能是受了凉的缘故。我用西装包住了他的身体,拉开车门让他上去,我随后跟了上去。

一路上范正明都没给我好脸色看,我无奈地头疼了一下。

到了雅住的地方,他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回答,像小白兔一样的眼睛眨巴了一下,随后抱着我的外套下了车跑进雨里,贝斯也不管了。我叹了口气,回头的时候冷不防又糟了一记范正明的白眼,他在怪我有了他老板以后还拈花惹草,我实在是冤枉。

回到沈瀚天那里,他穿着黑色衬衫翻阅文件,来做饭的阿姨已经将饭菜摆在了桌上,出门遇到了我和范正明叫了一声后离开。我让范正明也跟着一起回去了。

“过来吃饭。”我叫着沈瀚天。

沈瀚天放下文件走到了我的旁边,拉开凳子坐下,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到了他的腿上。

我搂着沈瀚天的脖子,他将西红柿炒鸡蛋和着饭一起放到我的嘴里,随后自己也吃了口,“今天玩得开心?”

沈瀚天的身材高大,一百九十分的身高加上强健有力的肌肉,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像一座山一样,可以依靠。

“开心。”我对沈瀚天温和地笑了一下,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鼻,我凑近他的脖颈处,血腥味更加浓重刺鼻,我剥开他的衣服,厚厚的纱布缠着他的胸膛,有些血液溢出浸湿中间的布条。

我皱起眉,“怎么回事。”

沈瀚天的手拂过我的眉间,“下午一批货在通往l市的旧路上被劫,我带着卓思去处理这事,受了一点伤。”

“一点?”我从他怀里挣开,解开沈瀚天的纽扣,药味混杂着血腥味扑鼻而来,下面绷带溢出的鲜血更明显。

我冷笑看着他。

沈瀚天将我拉起来,铁条一样的长臂环住我的腰部,“不要担心,我没事。”

我低下头埋在他的脖颈处,我不想承认,很心疼,很疼。

“不苦,一点也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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