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白色的虚空中漂浮……
可瞬息之间,司暇陡然睁开了眼睛,却见一辆气势汹汹的货车向他迎面扑来——
来不及尖叫,货车就横穿司暇的身体而过,留他一人在车流汹涌的十字路口,被吓成了一根呆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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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一辆轿车朝他冲来,司暇赶紧跑上安全岛,大汗淋漓、惊魂未定。
可还不待他喘口气,一个老大爷却朝他迎面走来,不顾他掩住胸口的大惊大叫,面不改色的横穿他身体而过,好似根本没看见他。
司暇震惊。他垂下头,抬起自己的双手认真看了看,发现自己的皮肤好似水母般透明,视线完全可以穿透双手、直视地面。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司暇主动凑近一位拎着菜篮、一口京片子的大妈,朝她的耳朵大喊大叫,还扇她的耳光——
有仇必报、向来凶悍的老北京黄脸婆竟然无动于衷,看来司暇真成了常人看不见、听不着的鬼魂。
好不容易摸清现状,司暇任由菜篮大妈穿过自己的身体,一脸忧伤,无奈仰望万里无云的晴空。
他想,他应该是重生了吧。看着街景、人们的衣着装束,听着路人闲聊关于“乔布斯逝世”的新闻,司暇能够确定,他重生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大概是……2011年10月份,地点则是北京无疑,他可不会错认自己的故乡。
11年,秋高气爽的日子,他当上大学不久。虽然选择的是一所偏文科的大学,专业也不是他自己挑的,但好歹过上了想怎么逃课就怎么逃课的日子,他正青葱年少、意气风发,估计大中午了,还在寝室睡回笼觉呢。
司暇又看了看自己透明的双手,有些捉摸不清:为什么他重生了,却没有身体?老天爷让他重生为一抹荒魂,是为了什么?别人既看不见他,又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他这样漂泊于街头巷尾,什么都做不了啊?
仗着身为鬼魂的优势,司暇横穿大马路,看哪个行人不顺眼,就踢他/她屁股。他感觉阳光穿透了自己的胸膛,虽然街边的橱窗玻璃映不出他的脸,他却凭着直觉,相信自己是年轻的,拥有了十八岁的样貌,而非垂垂老矣的八十岁。
他有听觉,有视觉,却没有触觉和嗅觉,可他走着走着,心情莫名其妙就愉悦了,甚至能嗅到空气暖和的味儿,夹杂着应季苹果的甜。
既来之则安之吧,他想。首先,他得找到这个世界的司暇,那个2011年的自己。再尝试尝试与他沟通,跟他说说重生趣话。
一想到六十年前的自己,会被六十年后的他吓成什么模样,司暇就想抱着肚子仰天狂笑。要知道,他十八岁的时候胆子并不大,虽然能看几部恐怖片,但真被鬼魂吹颈后风了,他一定要抖索得险些尿裤子,并将往日的优雅做派尽抛脑后,赶紧打电话给——
……给他……
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只不过是多看了一眼,鬼魂状态的司暇好像就有了一颗心,扑腾腾的乱跳。
他的那一眼,正好瞅见自己的青梅竹马,正提着一只塑料袋,走进一条黑黝黝的小窄巷。
司暇绝不会认错那个和他一起成长的男人,他赶紧追进巷子,因为心情激动,简直在飞——而他也确有那个“水上漂”的资本,毕竟他只是无质量的鬼魂。
小巷极尽狭窄,头顶便为一线天,只许缝丁点儿的阳光挤进来。司暇没有呼吸,但在感觉里,他也屏住了呼吸。因为他正慢慢接近那个衣着素净的青年,他看到了他十八岁的侧脸,还是记忆中那般白皙秀丽,好似能在黑暗中柔柔的亮。
风静持。司暇张口,用最大的声音朝他呼唤。可风静持显然听不见一只鬼的声音,他目不斜视,在一只泔水滴淌的垃圾桶前蹲下,将塑料袋放到一边,对面前一蜷黑东西轻声说:“我来看你了。”
司暇凑近了瞧,发现那是一只丁点儿小的野狗。因为身上太黑,简直就像一坨炭渣,融入了小巷灰暗的背景色,被不怎么注意路况的行人碾一脚都是正常。
司暇敢打保票,那小野狗乱糟糟的毛发里铁定寄居着跳蚤,可百合花儿般洁净的风静持竟然摸了摸小野狗的头,语气低沉:“馒头,我给你带了馒头。你最喜欢的。还想吃馒头吗,馒头?”
一个接一个的“馒头”让司暇眉头抽搐。风静持就那么肯定野狗儿最喜欢吃馒头?!他没试着喂过肉吧?!还有,就算狗儿喜欢吃馒头了,他也不必叫别人——咳,狗,“馒头”吧?这是何等的起名艺术啊!
小野狗耸拉着脏兮兮的小脑袋,风静持的声音落下好半天,它才声音细细的“呜”了一声,狗脖子颤了又颤,朝风静持抬起水淋淋的大圆眼睛。
看了风静持一眼,小野狗的力气好像就用尽了。它的头颅“咚”的掉了下去,身体也痉挛几下后逐步瘫软,明眼人一瞧,就知道它呜呼哀哉了。
风静持垂下黑漆漆的眼睫,很是木楞了一会儿。司暇以为他会按照小时候的性子,掉几滴金豆儿,可他眼睛眨了眨,并没有哭。
反而,他相当平静的伸手,从身旁的塑料袋里捞了一只大白馒头出来,撕下小小的一条,递到小野狗嘴巴边,用嘶哑的声音嘟囔道:“馒头,吃馒头。”
可小狗儿早就死了,开始变僵硬了,就算馒头再蓬松柔软,甜丝丝的香,它也不能张嘴,“啊呜”一口了。
风静持却固执,明知不可为而非为之,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