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穿上衣服,去拿车钥匙,给我开车。”
白一声令下,丹迪就像□□控的人偶一样,晃晃悠悠地走下了床,穿起了衣服,带着赫尔墨斯之杖就跑向了车库。
其实金和白哪知道去哪里找什么传说中拥有光明之力的人,不过被逼上梁山哪能不上,否则可就要完蛋了。金和白缠绕在丹迪的手臂上,四双眼睛一左一右环视着四周,想要寻找到一些看上去可疑的人。
果真,就在他们走出来没多久,就有一个无比可疑的人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一个小孩,一个铂金色头发的小孩,手里正抱着一只黑色的小猫,依靠在马路边的香樟树下,看见他们的汽车开过,抬起头也放眼望来,好像在等着谁似的。
金和白刚注意到这个小男孩,准备使唤丹迪下去看看,就见得小男孩身形一闪,已经在路边消失不见,出现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男孩手中的小黑猫一看见金和白,瞬间一声大笑,化作一个小恶魔的形象,一把拽住了金和白的蛇头。
来者自然就是伊万和巴佛灭了。
巴佛灭一拿回赫尔墨斯之杖,上去就是给了这两个蛇头两记栗壳,冷笑道:“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背叛你们伟大的巴佛灭主人。我一定要把你们丢到地狱的熔岩里面把你们的蛇皮都烫下来!”
金和白见到巴佛灭,瞬间蛇身一僵,要知道巴佛灭可不是赫尔墨斯那种听的进劝的老好人,他可是鼎鼎有名的大恶魔,被他再次逮住,退层皮是肯定免不了。
巴佛灭把赫尔墨斯之杖拿到手里好好的拽了拽,突然间却嗅到了一股很是让他反胃的味道,这股味道就像清晨百合花的芳香,不过落在所有恶魔的鼻子里,简直比米田共还要难闻。
巴佛灭蹭的一声,就像黑猫亮爪子一样竖起一根尖细一下子戳住赫尔墨斯之杖的七寸处:“看起来你很厉害嘛,我的小宝贝,在背叛我的这段日子里,你到底是和谁在一起啊?!”
巴佛灭尖细的爪子比金刚还要坚硬,亲亲一划,就在赫尔墨斯之杖的杖身上划出了一道口子,痛的金和白“嘶嘶”尖叫不止。
“就是这个人类啊,没有别人。真的!”
巴佛灭听见金和白的话,眼睛一眯,根本就不相信,伸出长长的蛇头舔了舔过金的蛇头,冷笑道:“虽然神器的灵魂我还没吃过,不过应该吃上去不错吧。然后我还可以把你这没用的杖身丢给我的好母亲,给她打造成心的首饰,发簪怎么样?对了,忘了告诉你,莉莉丝也来人间了,否则还不一定找的到你呢!”
巴佛灭的长舌和蛇信并没有什么分别,金和白就感觉自己被一个无比强大的同类锁定了,那种感觉就像一条几米长的眼镜王蛇正在准备吃了两条刚刚出生的无毒小蛇。
不过相对于对巴佛灭的恐惧,莉莉丝来人间这个消息才更加让他们惊恐!夜之魔女莉莉丝,地狱里排名第一的魔女,她折磨人的手段,简直甩巴佛灭不知道多少个段数。曾经地狱里,就有一个领主级的大恶魔嘲笑莉莉丝只会以美色侍人,要不是靠上萨麦尔,她什么都不是。这句话被莉莉丝听到了之后,嫣然一笑,没过多久,那个大恶魔就从人们的视野之中消失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等过了一百年再次出现的时候,这个大恶魔已经疯了。。。。除了见到人会高喊:“莉莉丝万岁,莉莉丝万岁”别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彻头彻尾的成了一个莉莉丝的狂信徒。
如果器灵有胆的话,应该已经到了嗓子口。
“是加百列。加百列。前几天加百列突然找到了我们。”
忠诚从来不属于赫尔墨斯之杖,就像他们当初毫不考虑的向加百列屈服,同样他们也能毫不犹豫的背叛加百列。
听见“加百列”这三个字,伊万和巴佛灭皆脸色一沉。前几天他们才刚刚经历被这位炽天使追着跑,没想到加百列居然这么快又和赫尔墨斯之杖勾搭在了一起,很显然,这种感觉非常非常的不好。
“加百列找你们干嘛?”
巴佛灭双眼盯着金和白,伊万用手抓住了赫尔墨斯之杖的杖身,想要用巫术知道他们说话的真伪。
“加百列说要我们给她寻找一个身具异端光明之力的人类。”
异端光明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