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萨斯城邦。
地上城市。
诺克萨斯其实并没有地上,地下城市之分,这么称呼它,只是因为它本身的地理位置十分黑暗凶险——它的一部分城区深入地底,建筑物耸立在山巅或是没入山腹,因此看上去极像地上地下隔开而建的城市。而大部分穷人都住在地下城市里,而位于山巅的城市,则是富人和政府所在的区域,称之为地上城市。
诺克萨斯的主城邦,高大而宏伟的围墙将城邦团团围住,犹如一个母亲环抱婴儿一般。在诺克萨斯,一切都显得十分有序,他既不欢迎非人类的外来者,免得滋生不必要的恐慌。也不喜欢其他城邦的移民和外来访客,对于诺克萨斯而言,物质和精神才是诺克萨斯人孜孜不倦追求的人生真谛。
络腮胡和蓝衣男子雇了一辆马车,从地下城市来到了地上城市的城墙外。
城墙外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人工护城河,注满了女巫邪恶腐臭的药剂,任何人掉下去,不消一秒钟,就连骨头也被融化的渣都不剩。
“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我们刚刚可是在地下大闹了一场,现在来这里是干嘛……”蓝衣男子喃喃道。
“走之前总要大吃一顿,顺便留下点深刻印象,地下城市和地上城市可是截然不同的,就算要走,也要好好地饱餐一顿。”
“我知道,可是你这么说。你看门口那些把守的士兵,我们进不去的。”蓝衣男子说道。
“这些兵,你也看到了,只要给他们几枚金币,然后再拍拍他们的肩膀,他们就会放我们进去,地上城市可不是穷人能来的地方。”
“我们难道不是穷人吗?看看我们的衣服。也就比城墙外驻足的人好上那么一点点。”
“所以,我知道,一会我们便进去最好的裁缝店做两件像样的衣服,参加今晚的宴会。这当然是必要的。”
“对于宴会什么的,我可没有什么兴趣,万一暴露身份,我们一定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吧,没事的。我已经打听过了。今晚是诺克萨斯大将军的长女的生日晚宴,当然,其实谁在乎这个,我们只是去喝最好的红酒和最豪华的糕点套餐。”
“你确定没事?”
“我以前一直都这么干,骗吃骗喝,穿的人模狗样,哈哈,我是说,那样的话,我们可以出入高级的场所,没人会在意我们其实在地下城市连狗窝都睡过。”
“唔……”蓝衣男子喃喃道。
“上好的牛肉和几十年的红酒,难道你不想品尝一下?和地下城市的味道天壤之别。”
“听起来确实有些诱人了……”蓝衣男子狡黠的一笑,“不过你可要想好我们逃跑的路线,我是说,万一暴露的话。”
“放心。”
夜幕降临,地上城邦华灯初上,到处映照着酡红的魅影。几阵冷风忽作,却丝毫没有影响路上行人的步伐。他们身上裹着貂做的大衣,温暖华贵。路边没有小贩的叫喊,所有的店铺都不缺乏顾客,他们没有必要在这种冷风中耗费嗓子。几只贵妇身后跟着纯种的牧羊犬,相比路上的行人,他们更愿意多看几眼他们的宠物。
络腮胡和蓝衣服从街角一间装饰华丽的裁缝店中走出来,两个人换了一身装束,已经完全和之前判若两人。
“托比厄斯,这件红色的衣服看起来很适合你,要比你之前那件蓝色衣服强的多,而且……”络腮胡顿了顿说道,“这顶黑色的帽子也要好看的多了,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换了一件衣服,整个人就会完全不一样。”
“你还是别叫我的名字了,从小到大,只有我妈那么叫我,怪别扭的……”
“你难道还有什么好的称呼?”
“比起这个,我更愿意你叫我卡牌崔斯特。”
“崔斯特?听起来不错,确实要比托比厄斯好很多。那好吧,崔斯特,我以后就这么叫你。”
“你呢?马尔科姆,说实话,你这个名字也不是很顺口……”崔斯特笑道,“总有什么其他的名字吧。”
“当然,如果可以,我觉得我更希望你叫我格雷福斯,这是我以前当兵时候的名字。”
“格雷福斯,确实,听起来要比马尔科姆强不少,起码听起来有气魄一点。”
崔斯特理了一下红色西服的衣领,这是只有出席上等宴会才能见到的礼服,一共花了十三个金币,可真是贵的很。不过对于我来说,确实值得。
崔斯特用手摸了一下衣服的材质,确实是上等的料子,领口用软毛织锦的金丝串成一排整齐的花纹,衣服中央的纽扣,虽然只有一颗,但是确实用上等的工艺磨制,像是贵重的玛瑙。袖口用捻金银丝线滑丝锦收挽,看来小巧玲珑。和崔斯特的身材完美搭配。
对崔斯特来说,虽然他从赌场里赢了不少钱,但大多数都用来维持自己寻找梦想的花费——虽然他的梦想到现在没有眉目,不过那的确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为了那个东西,他可以抛弃一切。
他还从来没有为自己买过这种衣服,可能是觉得太过招摇——虽然他是一个很注意自己外在形象的人。
两个人从店里走出,转过一个浅巷,直奔目的地——诺克萨斯城邦之中最繁华的一间酒馆,能出入的基本都是达官显贵,附近都有重兵守卫,一般人根本无法靠近。今晚,这里守卫更加严格,因为诺克萨斯的大将军杜·克卡奥将这里包了下来,为了庆祝自己女儿卡特琳娜成人礼的十八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