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重生之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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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朗对着自己的菠菜牛奶粥憋了憋嘴,“我不要吃这个。”

余朗的早餐是一杯水果汁,一碗菠菜牛奶粥,两个小汤包。

对着面前的菠菜牛奶粥,余朗非常不快。

余朗有一个毛病,不喜欢喝牛奶,虽然他从小到大没有断过,但是从骨子里他依旧不喜欢喝牛奶,牛奶他还可以勉强的喝下去,但是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放上什么牛奶浓汤,牛奶粥,这些会让无限放大牛奶之中的奶香味的东西。

全余家都知道这点,除了牛奶,千万不要让小少爷面前出现任何的奶制品,影响到小少爷的食欲,先生能扒掉你的皮。

余海天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谁干蹈じ老子滚蛋啊。

“给小爷我滚蛋。”余朗趴在余海天的肩膀上叫嚣,把余海天那半句话说了出来,真心的,他希望这个做菠菜牛奶粥的人立刻滚到天边去。

他用自己的屁股想想都知道,能有胆子把牛奶粥端到他面前的人,给他吃牛奶粥的人,只有一个,甚至于至于全世界,也只有一个人,他的现任亲妈安蕙兰。

要是别人,他还不让他滚呢,让滚的就是安蕙兰。

在余朗重生之后,时隔四十五分钟,余朗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现任亲妈——穿着蓝色长裙,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安蕙兰。

☆、4 重生

安蕙兰是个很幸运的女人,出生在一个公务员的家庭里,他爸还是一个小干部,家境小康,衣食无忧,又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从小学习钢琴,脸蛋长得也很漂亮。

初中的时候,和余海天上的一个学校,余海天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安蕙兰一进校门,长得漂亮就成了校花,因为会弹钢琴,被学校里的人称为钢琴公主。

余海天早熟的厉害,估计当时也只不过想和这个校花玩玩,没想到玩出了人命。

当时,如果安蕙兰把怀孕的事一说,就一个结果,拿一笔营养费,打胎。不过,架不住安蕙兰聪明啊,她居然瞒的滴水不露的,把孩子生了下来。

抱着孩子,把余海天堵在了校门口,看着娃娃,当爹的余海天当时就傻眼了。

安蕙兰幸运之处在于,余海天对这个孩子太投缘了,爱不释手的,心肝似的,投缘到压根就不忍心这孩子成为私生子,为了当一个便宜爸爸,他愣是扛住余家的压力,被他爸拿皮带抽的半个月都没有下来床,把安蕙兰娶进了家门。

安蕙兰麻雀变凤凰,母凭子贵的,成为了t城余家的少夫人。

简直闪瞎了一群人的狗眼,惊吓掉了满城人的下巴。

余海天啊余海天,你怎么不明说啊,你要是早说你这么稀罕第一个儿子,我早就让我家闺女去就你门口跳脱衣舞了,我的女儿个个赛仙女一样的漂亮,还买一赠俩。

余海天此举,悔的有女儿的人家差一点没有吐血啊。

余朗就这么的长到了五岁,当时生他的时候,余海天年纪小,只有十五岁,安蕙兰更是只有十四岁,压根就没有到法定的年龄,说是结了婚,其实压根就没有领证,只不过是摆了酒席而已。

很多人都这么干,习俗认定安蕙兰已经是余家的媳妇了,但是从法律意义上,安蕙兰并不算是,余朗现在也还是一个私生子。

余朗想了想,如果自己没有车撞傻了话,他记得安蕙兰和余海天登记是在他八岁那年。

想到自己八岁,从私生子变成婚生子,余朗差点没有呕出血来,谁他妈的喜欢变成婚生子啊,他当了八年的私生子当得舒服着呢,起码没有人没有巴望着自己出门被车穿死,喝水噎死,撒尿淹死在茅坑里。

当婚生子的那十几年啊,他充分的体会到了当太子爷的悲催,他看康熙大帝的时候,他觉得他比那个倒霉太子悲催一万倍,他那些小弟弟可一次都没有给他下跪过,他不仅没有那个倒霉太子享福,结局也比那个倒霉太子惨,他连命都没有保住。

他太感谢那个货车司机打输了,一下子把自己撞成了娃娃,现在他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悲催的命运,他坚决不能把自己变成婚生子。

哎,咱要是早知道能重生,早在一年之前,他就去跳摩天大楼了。

余朗耷拉了着小脑袋,有些哀怨,他要是在重生一次就好了,他坚决在这家人投胎了。

余海天很疼爱余朗,起码在表面上余朗就是他的心肝小宝贝,就是生下小宝贝的安蕙兰,都又退出一射之地。

当然对于以上,余朗只有两个字——放屁,不过最后一句是真的,安蕙兰在余海天心中确实没有什么地位,就是在余海天未来所有的女人中间,他在余海天心中的地位也不是最高的,她唯一的比所有女人强的,是她余家女主人的身份。

但是,安蕙兰现在还不是余家正式的女主人。

余朗滋溜滋溜的看着,余海天把安蕙兰修理的满脸开花,欧也,这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余海天皱着眉头表示自己的不悦,冷冷的扫了安蕙兰一眼,淡淡的道:“下次不要给儿子这种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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