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辈子总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和蔼可亲,有的人口不对心,有的人真诚憨厚,当然也有的人本来就是长坏了的。
叶凡感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位中年男人应该就属于是长坏了的那种,这一天的好心情全被这条疯狗弄坏了。
那中年男人听到叶凡的那句‘一般不熟悉的人都应该尊称我一声叶少’之后,极尽嘲讽的笑了:“呵呵,年轻人,不要以为写了几首歌就有了身份地位了,也不要以为搭上了杜云就能大声说话了,你以为你是谁……”
“这条疯狗是谁养的?有名字吗?”叶凡没等他说完话,一扭头对接待自己的美女问道。
那美女刚想接口,发现这个话头似乎不能接啊,接了就等于承认那人是狗了,瞬间脸都憋红了。
中年男人听到叶凡的话都愣住了,他是真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如此的侮辱他,一直跟着他的一个年轻人马上就跳了出来,指着叶凡的鼻子说道:“你尊重点,这是高林清老师。”
“高林清?名字一般吗,无所谓了,让他主人把他栓好了,不要出来乱咬人。”
其实高林清这个名字叶凡还是听说过的,在一些杂志上都看到过,但他实在没想到,作为一个国内著名的词曲创作人居然是这么个德行,真的是大跌眼镜了。
高林清这个时候脸都气的通红,手指点着叶凡,都有些语无伦次了,然而,这个家伙似乎不太会骂人,而且气性不小。
这个时候,杜云终于出现了,进到会客室,冷眼的扫了一眼高林清,又看了看叶凡,有些恼怒的说道:“好了,今天就到这吧,高老师也累了,小李,送高老师回去。”
高林清并不想走,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还是有些惧怕杜云的,临走的时候还叫喊着:“你相信这么个毛头小子,总有一天是要栽跟头的。”
这话说的好无力,或许只是为了他自己找回几分面子吧,杜云看着他离开,头疼的摇了摇头,对叶凡微笑着说道:“叶少,实在对不住了,如果没问题,我们就去签合约吧。”
叶凡笑道:“无所谓,让狗咬一口我也不能去咬回来啊。”
那个美女助理再也忍不住了,噗呲的乐了出来,从始至终,高林清在叶凡眼里不过就是条疯狗而已,人家压根就没理会过你的乱吠,这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心境啊。
合同签的很痛快,在一切做完后,杜云就吩咐助理快速的通知财务,叶凡没有等在那里,刚离开心乐唱片还没过半小时,手机就收到了短信,三十万入账,瞬间心情美美哒。
晚上到了酒吧,叶凡都是带着满面春风的,弄的服务员们都暗地里说,叶少是不是出门捡钱了,这何止是捡钱啊,一下子三十万进账,对他们这种活在底层的人来说,可真不是个小数目。
看到叶凡来,牛哥也笑着迎上来,嘴里说着:“今晚让你听听,那首歌我们准备的差不多了。”
“这么快?行啊,牛哥,兄弟我洗耳恭听。”
虽然上次说的是一起演绎那首《皇城根》,但是牛刚也不是不明白,叶凡就是给他写的歌,这是首摇滚,走的绝对的京派摇滚路线,让叶凡自己唱绝对是没那个效果的。
俩人说了几句,牛刚这时冲着角落里一努嘴:“喏,应该是来找你的,好一会儿了。”
叶凡顺着方向看过去,正看到角落里的人,是沈晗,沈晗也在看向他这边,发现叶凡看她,微微一笑。
对于沈晗,叶凡很纠结,美女谁都喜欢,而且沈晗不论是容貌还是性情,或者是气质都是完美的,最起码在叶凡眼里是完美的,但是他又很清楚,自己和沈晗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说痴心妄想是好听的话,用其他人的话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不过人家既然来了,叶凡是不会拒绝的,让吧台送两杯果汁,自己便走了过去:“沈总,大驾光临,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沈晗听出了叶凡话语里的客气,也听出了叶凡对于上次去工作室时的不满,讪笑了一下,也不解释:“没什么,就是今天有些闲,出来走走吧。”
“对了,小样已经发到港岛了,估计很快就会有消息。”
“哦,没事儿,等这就是了,希望能入制作方的法眼吧。”
“应该没什么问题的,今天听说你给心乐写了几首歌?”
“嗬,你这消息够快的啊,我这钱都没拿热乎呢,这就知道了?”
沈晗抿嘴一笑,也没多说是怎么知道的,到是留下了一丝的神秘。
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就好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丝毫没有什么避讳的说笑着,一切好像都融入的那么自然。
牛刚知道叶凡以后会很忙,心里也清楚,日后这个酒吧未必能圈住人家了,所以在音乐方面还是以他为主,今天就是他来开场,而且他准备的就是那首《皇城根》。
岁月酒吧永远不同于其他酒吧,来这里的都是老友,不会乱挑毛病的,而且都是喜欢牛刚他们唱歌的人,看着人差不多了,牛刚到了台上,试了试音便说道:“各位朋友,今天老牛唱首新歌,是叶少的新作。”
话不多说,直接开始,灯光瞬间昏暗了下来,一阵轻柔的鼓声,随后,灯光一打,二胡响起,苍凉里透着一股子恢弘,随后鼓声再起,贝斯吉他一起加入。
残月
云飞
霓虹彻夜不灭
目光
迷醉
笑声动人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