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黑市去了。
这段时间没去黑市,是因为之前赚的钱足够花一段日子了,但人不能懒惰一旦懒惰想再勤快起来就难了。
就好比今天,若是按照往常他这会儿该到黑市了,可今天却还在路上,还不是懒了这么久骨头都酥了不想起来呗。
这个时代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摄像头,周煜只在半路上找个黑暗的地方就能进到超市里去。
超市就像按了定格键东西也不见坏,周煜这次买了些肉又买了些挂面,装到麻袋里这才出去了。
黑市上依然如同以往,很安静,但是人不少,交易的人小声谈论,还不时的探头探脑,这时候黑市也就蒙蒙亮,看人也看不大清楚,不过这不妨碍周煜被人认出来。
“唉,小伙子,是你。”
周煜正凝眉走神,忽然被人拉住,周煜吓了一跳,差点撒腿就跑,转头看见一中年男人觉得眼熟的很。
庞爱国自从那次从周煜这买了白面就喜欢上了,偶尔来的时候就下意识的去找周煜,可惜等面粉吃完了之后再来却再也没见到周煜。
正好家里精细粮也没了,他儿子又吵着要吃馒头这才半夜起来到黑市瞅瞅。
不想刚来就瞅见个熟人,到跟前一看,不正是之前自己找的小伙子吗。
不过眼前的小伙子显然早就忘了他了,便拉着他到角落里小声道,“你不记得我了,我从你这买了些面粉,钱和票不够你还跟我去我家拿的。”
他这一说,周煜也想起来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第一个顾客呢,一拍脑袋,笑道,“哟,叔,是您呀,这黑灯瞎火的居然没认出来。”
见他想起来了庞爱国也笑了,双眼扫了周煜口袋一眼小声道,“小兄弟这次弄了啥?”
周煜神秘的掀开一个口子给他瞅,庞爱国一瞅,哎呦,竟然是新鲜的猪肉还有雪白的面条。
这两样可都是好东西啊,城里什么都限量,虽然每个月肉票也有,可肉票有猪肉却少,城里那么多人,往往拿着肉票都买不来猪肉。
还有那面条,看那色泽可是最好的面粉做出来的,估计也就领导才能吃到了。
庞爱国觉得自家臭小子有口福,刚说要细粮就有人凑了上来。而且还是猪肉和挂面。他虽然在革委会上班,可到底东西紧缺不是,他们部门其实对这黑市门清,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怎么卖?”庞爱国看周煜的眼神都要放光了,迫不及待的就想将这些好东西买回去。
周煜道,“两毛一斤,两斤搭一斤粮票,肉的话八毛一斤,搭肉票。”
他这个价格说实话在黑市上委实不贵了,黑市上卖的都是紧缺货,价格一般都高,不过周煜见庞爱国是熟客便给了优惠价。
庞爱国也清楚,问清楚猪肉有十斤,面条四十斤后便要了两斤猪肉十斤面条。
等庞爱国走了周煜又拿了一指甲盖的肉和一根面条站在路上边,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卖的七七八八了。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喊:“红袖兵来了。”
一时间黑市上乱成一团,卖东西的纷纷背着袋子就跑,可光听见有人喊却不知道来人在哪个方向,雨水往这跑的往那跑的乱成一锅粥。
周煜听见了,直接背起袋子往身后的胡同跑,哪知刚跑了没几步就听见后面传来喊叫声,“前面那个快停下,不然有你好看。”
周煜傻了才停下呢,不过不耽误他回头去看,就瞧见一个带着红袖章的男人在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正扶着腿弯喘气,周煜翻个白眼继续跑。
可他高估了原主这身体,跑了没两分钟就跑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