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有钱,都能够找到家有逼格的店,撸一次有逼格的串。
这家[撒椒],虽然打算江湖菜的名头,但装潢幽静颇有情调,小资风格,价格亲民。
整家店以哑绿为主色,天花板建得高,空间感足,就是里头略暗一一姜绮猜测是因为主要顾客群是情侣的关系,毕竟旁边就有一家电影院,步入餐厅时,彩色的花簇灯用得大胆,若不是背景色压得住,就俗不可耐。
复古迷幻风,就一家中餐厅来,已经很明显是针对年轻人客流了。
虽然收钱写评,但姜绮为了囗碑,还是会尽量用客观的角度来评价这家店。
人倒是挺多的,新开张,客流新鲜感和好奇心仍在,能不能留住就看食物实力和运气了。
何璋默不作声地跟在她身后,目光不时瞟到其他已经上菜的客人桌上,花状盘里盛着炒得喷香的辣子鸡,山般的辣椒几乎要埋没了它,在冷晕灯光下染着逼人的红光,光看就能感觉到那阵辣意,吓得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少菊花一紧。
心里慌qaq
跟经理打了照片之后,二人挑个靠窗,有自然光的角落位置坐下,方便待会拍照的采光。
“待会他会将招牌菜都上一份,吃不完没关系,就是来给他们打广告的,”姜绮笑着跟经理侃了几句,虽然平时这个号是彤彤在打理,但既然这回是她独自来试吃,就将和[撒椒]经理的对话都看了一遍,以博主的身份说话:“我看照片时比较喜欢最佳烂猪脚,你看着哪份喜欢就吃哪份好了。”
何璋颔首:“你还兼职当美食家?”
“一个微博而已,跟你们家的产业比班门弄斧,胜在轻松,自己也喜欢。”
姜绮用单反替前菜拍照,山楂条配开心果,待她开始吃了,他才动筷一一她总算发现了,他嗜甜嗜得明显,吃到山楂条时,薄唇会愉悦地弯起来,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甜食的爱好。
“我爸那一代做得好,我接手,轻松很多,”
何璋挑了挑眉:“比我有能耐的人海了去了,我现在雇的管理层,哪个不是名牌大学出身?履历也许不比我差,只是出身差距而已,我爸虽然封建,但智商不低,至少赚钱这方面不是蠢人。”
这话说得客观,很少做出一番成就的二代能够直面自己其实‘也就那样’的现实。
姜绮沉吟:“能够把公司从三线城市开到s市来,这方面应该是你的功劳吧,你谦虚了。”
当时穿越到何璋青年时期渡劫,何家的规模远没有现时随手即可百度得到的程度。
何璋抬眼,眼中微芒像是跟着忽闪了一下:“的确,我爸总是觉得大城市的人心思复杂,水深,怕把本也赔进去,他掌控欲很强,在小城市里当个土财主就满足了……其实我觉得当土财主也没什么不好的,但既然放权到我手上,我当然想把它做好,涛涛也拉了我一把。”
他偏了偏头,咧开一个笑容,晃了晃食指:“至於其他的,就等着你慢慢发现~”
姜绮挑眉:“你就这么有信心我有兴趣去发现?”
与人相处,最有趣的不是一面倒地仗着对方的重视而欺凌,亦非不要脸不要皮巴巴地倒贴,而是势均力敌,愉快而平等地进行交流,即使因为失去兴趣而抽身,也能清爽地退回朋友关系。
他会怎么回答这句具挑衅意味的试探?
何璋上身倾前,手交叠成金字塔状,焦虑地蹙起眉,形状秀气的眼眸湿润:“……你感兴趣一下好不好?我保证我会很有趣的。”
姜绮失语。
就像玩世不恭的浪子忽然诚恳,铁血汉子的示弱,信念坚定之人的动摇,教人无法一笑置之。
她正要回答,侍应却推着餐车过来,将菜品逐一放摆放桌上。
每一个盘碟都是骚气十足的花朵形状,摆满桌面,每一盆就是满满的花椒辣椒,一片红,彷佛无火自燃。
何璋开始临场思考起有没有哪个宗教是不吃辣椒,用宗教理由来临场退缩好像比较优雅。
姜绮忍住囗水,举起单反,逐一拍了张照片,又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脚。
选用的是猪前脚,皮和胶质都很厚,但炖得极烂极入味,在颗粒分明的白饭上轻轻一抖,就要与骨头剥离开来,往饭上一按,酱料和肉汁一同浇灌到白饭之上,从卖相都可想象出它的柔软美味。
“我比较喜欢这款猪脚,不过这家的水煮鱼也是招牌之一。”
姜绮朝另一盆被淹没在辣椒之中的鱼块扬了扬下巴。
何璋勉强笑着:“嗯……料很足啊?”
“这家店的卖点之一就是辣椒花椒香料不会二次使用,可以免费帮你做成辣椒酱打包带走,想用密封罐装的话要加两块钱,一大罐,挺划算的,可以带回去给涛涛下饭,”姜绮也习惯跟前他一起称呼刘涛的小名了:“要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