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你来医院看过我,我不知道,我当时睡着了。你是一直都留在本市,还是重新回来了?我记得你说过同一个地方你不会到两次,因为你不会为了什么而回头,爱情、亲情和思念都不能打动你,自由和死亡才是你的归宿。那你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呢?我很好奇,好吧,其实,我是对你和那个名字是“曌”的女孩的爱情感到好奇。我再没有见过她,但是我经常会想起她。
你带走的是我的日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带走那个,但是你若是喜欢的话,就当是我送给你了,《圣经》我还没有抄完,但是只差十几页了,你一定要把它抄完,你知道的,我有强迫症,这个事情,困扰我很久了,你必须得把它完成,否则,你别让我做成鬼,你就惨了。你在日本长大,应该知道怨念的力量吧。
我以前看过你写的诗,像玫瑰与剑一样浪漫狂放,真的难以想象是你这样物哀情结极深的浪子写出来的,老实说吧,你写的那个《玫瑰剑与荆棘王》是不是献给“曌”的,你是不是就是王手中那把无往不利却永不出鞘的剑。
你曾经问我,爱情是什么?
我没有回答你,因为我不知道。今天我却想说,爱情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当相爱的时候,它是一切,当不相爱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空。卡门倒是说得好,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我其实更想与你说,我又创作了新的菜式,又去看了很多搞笑的电影,又在心里吐槽了很多小说,但是我想那要在喝着啤酒,吃着大排档,不顾形象哈哈大笑的环境下才好施展,最好还带上弗吉尼亚修女,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然后让约翰神父耳朵抽搐掉。
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到你的手里,只是想说便说了。
若是有下一辈子,我希望我也是一个流浪者,不懂爱,也不会恨,为自由而生,从不停留,从不等待,从不期盼。
如果再次遇见你,我一定会记得的,那个时候,不醉不休。
你的朋友,开心的绿叶。
我将信折好,放入准备的信封中。
死神已经在来的路上。
v原点v 最新更新:20140124 21:37:46
一阵风从我身后扑过来,这一次,程烨连门都没敲,直接就将我一把抱起,然后大踏步走了出去,把我扔到了卧室的床上。
“我晚上睡不着,可能会吵醒你,我还是去那边吧。”我挣扎。
他压住我,也不说话,将我紧紧拢在怀里,他太累了,几乎立刻就睡着了。
我看着他在黑暗中仍然深邃俊美得炫目的五官,不知不觉,竟然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太阳照进来,我才醒了过来。
“糟糕,这么晚了”我一看时间,竟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起来了”程烨走进来,身上围着围裙,他穿着家居休闲服,看起来很是舒朗。
我惊讶得忘了穿鞋子,走向他,道:“你今天不用上班么?”
他一把抱起我,然后吻了吻我,道:“今天我陪你。”
程烨做了丰盛的早餐,或许该说是午餐。我这才知道,他的手艺,竟是这么的好。
可惜,我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尽管我想多吃点不让程烨失望,但是我真的吃不下。
程烨看见了,没有说什么,他的胃口,也实在不怎么好。
我们出去了,他带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小镇,那儿风光很好,宁静,悠远,古朴,清幽,远方寺庙里的洪亮钟声遥遥传来,江面上有小舟飘荡。
他就那样,牵着我的手,走过一条条街,一条条小巷,然后在一家玉器店停下。
“选一个你喜欢的。”他道。
我凝思一会儿,抬头问他:“我不想要,行么?”
我的时日实在所剩不多,已经没有必要了。美玉皓腕,我已是枯败之身。
程烨将我的手腕握在手里,然后指着一款玉镯对店员道:“我就要这一款。”
那是一款和田玉手镯,莹润和滑,光泽饱满,我试了试,倒是刚好合适。
“可是,程烨,这个有些重,我能不能不要。”
程烨看着我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的苍白手腕,最终还是妥协了。
“怎么想要送我玉镯呢?”回去的时候,我问他。
“没什么,就是想要给你戴个东西。”
我开玩笑道:“那你去做一副手铐来,将我铐住岂不是更省事。”
他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很是认真,我眼皮一跳,道:“我只是开玩笑。你就算不给我套个东西,我也不会走。都这么多年了,我要走早走了,哪会等到现在。”
他突然道:“你从不会走,但这次,你一走,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是不是?”
我的心,蓦地抽痛。
他抱紧我,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梅绿开,你是来报复我了,是不是?”
我在他的怀里几乎窒息,后来的话,我似是听清楚了,又好像模模糊糊,我已经累得连分辨他的话都不能。
程烨开始越来越焦躁,越来越沉默。他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大海,表面上风平浪静,黑色的水面下隐藏的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