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2年的6月,我一个朋友将给他母亲治病的2700元钱转在我的帐上,要我转交给远在娄底涟源的母亲,我将钱取出来之后夹在钱包的中间,乘坐了一台开往长沙市宁乡县流沙河镇的汽车,(从长沙到涟源必须先经过流沙河),因为当时天气很热,车上开着空调,异常的舒服,没有多久我就睡着了,恍惚间我突然感觉自己p股后面的口袋有点异样,连忙爬了起来,一摸口袋,慌了,口袋里的钱包不见了,那可是给老人家治病的钱啊!我马上站起来堵住车门,不准其乘客下车,因为我知道贼肯定还在车里。
在我堵住车门后我打电话报了警,(我当时用手机报的警,接电话的好像是长沙110,她说马上跟流沙河派出所的联系,但是到最后都没有看到他们出警。)车到了流沙河,一个背着个很大包的乘客要求下车上厕所,我感觉他不像是贼所以让他下车了。(后来证明我的判断是错误的,因为他就是同伙,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试探我。)片刻以后又有一个提着个小袋子的人要求下车上厕所,但是我感觉这个人不是好人,所以我就要求跟他一同去,想不到他却拒绝了,此时,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手提袋子,将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后来我反思这是犯法的,希望读者不要效仿)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的钱包就在他的手提袋子里,我将钱包打开,再次惊住了,因为夹在钱包中间的那2700元钱不见了,天啊,没有了这钱我朋友母亲的病怎么办啊!
肯定是被其同伙转移了,我想!那个小偷见状,赶紧甩开我想逃,幸亏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几个好心的群众帮我将他抓住并扭送到了流沙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就是按照程序走了,我和那个小偷被分开在两个房间录口供,办案的警察查了我的身份证后开始问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带了多少钱,是怎么丢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等等。
我一一回答了警察,只是没有说这钱是给我朋友的母亲看病的,我之所以没有这样说是怕传到朋友的耳朵里被他们笑话,一个大男人,连点钱都看不住,被他们知道了总不是什么好事情。
录完口供后警察告诉我可以走了,我问我的钱怎么办?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