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市的时候,一个人在夜里听到这首歌突然觉得心里发紧的,好像最柔软的什麽地方被触动了,有时候东西在召唤著自己,於是第二天毫不犹豫的带著宝宝离开了那座城市,回来了这里。带著那点可笑的希望,可是回来了之後他才知道那个人有多火,他以前在的那座城市其实是个小县城,他逃到那里也只为一份清净,但是同样也落後很多,回到这座红灯酒绿的大城市,才发觉他的名气远比自己想象的要高,他和他之间的距离也远比他想象的要大,所以两年了,他们从来没见过,两年来,那个人仿佛忘了自己般,不断的开演唱会,上节目,他发现自己抱著的那点希望是可笑的,他原来早已不需要自己了,还曾经幻想过他会生气,会找自己,都是自己自作多情而已。两年的时光转瞬即逝,直到上一次才是他回到这里之後,第一次和他碰面。
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吧……黄佳清想。混在人群中,只放纵自己一次,反正也没人认识自己,更没人知道他们曾经的关系,他们明明有一样的过去,可似乎一直都是自己仰望他比较多,不过他不在乎,因为那是唯一让他愿意去仰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