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上回一起喝过酒开始。对一个年幼就一路顺风顺水做了侍读学士的人,很难不让同龄人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尤其在两人出身差不很多的情况下,父母教训的时候常常拿某人作标尺来量你那么一下子,某个一直被当作榜样的人很容易被同龄小朋友在心里扎小人的(这是属于胆小派的,行动力强的会直接盖麻袋痛扁)。赵清对贾宝玉未见面先有一点莫名的敌意——这和周围大多数的伴读小朋友是一样的,一听说这个人要来,下了课就奔到隔壁去踩点,见到真人之后,又讨厌不起来了——那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啊!人,尤其是男人,好色而慕少艾那是难免的,视觉动物嘛!
如果只是这样,也仅仅是泛泛之交,毕竟接触得不多,一天也就那么一两刻的时间,不讨厌也就罢了,多看两下养养眼也就是了。然而叶明高家里一回酒,拉近了两人的一点关系,好比发现回回考第一的班长其实也在偷看漫画。酒染双颊,看得人口干舌燥。六月初一,实在不能推说是月色太美让人迷醉,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