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末其实是带着别样的心思再去撩小楚的,在他眼里,小楚这就是赤裸裸的勾引,什么空虚啊寂寞冷啊,不就是等着自己百般安慰然后投怀送抱吗?
这种明晃晃的示好比周喻义那种文绉绉的要诱人的多。周喻义虽然有一副好皮相,有时候看起来也够勾人,可殷末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他比较喜欢内在美。
所以小楚对他哭诉自己不好看又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比不上金主另外几个相好时,殷末是这样委婉的安慰他的:“我从小是不吃萝卜的,觉得那东西看起来就难吃。结果有一次我们家保姆做了道凉拌萝卜丝,又脆又甜,我吃了三碗饭。后来保姆对我说,这种萝卜叫心里美萝卜,还不是红皮白囊,可是真好吃啊。所以,我一直以来的恋爱哲学就是,宁愿追求心里美萝卜,都不理会那些叶肥肉厚的大红萝卜。”
小楚继续哭:“再好吃的萝卜,那也是萝卜啊。”
殷末说:“你可以自己换一个词嘛。”
小楚说:“eddy,我发现你变庸俗了。你不仅喜欢灌鸡汤,还用这种庸俗的灌鸡汤的方式,我一直以为你如果有一天会灌鸡汤,会采用更唯美的表达方式,比如葡萄酒,比如珐琅彩,再不济起码也是人参,你竟然能说萝卜,你怎么能说萝卜呢?”
殷末说:“宝贝儿,你最近是不是看过《撒娇的女人最好命》?”
小楚有些忧伤了:“名字取得真好,可惜我没看过。”
小楚的怨妇气简直要冲破天际了,殷末趁热打铁挖墙脚:“宝贝儿你听我说,你要是觉得难过,我们就出来聊一聊吃吃饭,电影你没看过没关系,我陪你看。我来接你好吗?”
小楚说:“先生不让我私下见别的人,这是约定。”
殷末一看有戏,继续鼓动:“私下见一见,他又不知道。我们这是纯洁的友谊,他不懂。”
小楚说:“纯洁的友谊?你确定?”
殷末说:“实话说,不太确定,我就是想见见你,我很想你。”
他觉得自己是情话满分的,起码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字正腔圆又不乏浪漫的音调让人无法拒绝。他不像周喻义,不爱拐弯抹角,就是最简单的情话,最蛊惑人心的声音。
结果小楚压根不吃这一套:“现在我又觉得,还是萝卜那个比喻好多了,比较委婉,虽然实在太俗了。如果是先生,大概会用更美丽的文字吧。”
敢情这金主和周喻义还是一类人啊,殷末问:“你那个金主,也会说么?”
小楚说:“怎么可能,说出来也太俗了,这种是需要意会的,先生就是一个有品位的人,不会和你一样,说出来就算了,还用个破萝卜来做比喻。”
“……”
不是小楚提醒,殷末大概不会发现自己潜移默化受了周喻义影响,竟然也开始用这种文绉绉的方式,而且还是低级版,小楚都说了,庸俗。
殷末被自己雷到了。
被如此打击,他也没兴趣再继续撩小楚,虽然他对小楚那个号称品味高雅的金主实在是讨厌又好奇的厉害。
他把手机扔在一边,把头埋在被子里,开始思考人生。
直觉告诉他,要把周喻义上回来,是一场持久战,目前看来这持久战最大的问题倒不是周喻义能不能看上他,而是他到底对周喻义能不能保持性趣到最后。
毕竟再好看的皮相都敌不过周喻义那些掉书袋的肉麻话,都到了床上,还需要做理解题吗?
思考人生还未果,殷末的眼睛就开始开开合合,迷迷糊糊之间,有人在给他盖被子。他蹭了蹭盖过来的被子,把头埋了进去,继续补眠。
他睡觉的样子依旧乖巧,因为黑色被子包裹身体的缘故,显得皮肤白皙剔透,更有一种被束缚禁锢的美感。
周喻义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yù_wàng在周喻义心里沸腾,这般乖巧又撩人的美人,应该毫不犹豫把他锁在这间屋子里日夜侵占,让他完全蜕变成自己的所有物,身心臣服在自己身下。
可是他没有动手。殷末是块璞玉,越是雕琢,越是诱人,他喜欢这种新鲜的感觉,有时候甚至会让向来在情事上冷静的他失控。
周喻义把抽屉拉开,拿出了当时离婚时,殷末留下的戒指,就像是宣示所有权一般,套在了殷末的手指上。他想殷末漂亮修长的脖子也许更适合颈环,不过那应该是后来的事了,他得让殷末慢慢适应。
殷末梦里只感觉到有个硬硬的东西套上了他身体的某个部分。肾脏细胞活跃的他自然不会考虑到是什么特殊的记号。他猜那可能是某种新出的安全套,然后一屋子帅哥抢着争着撅起屁股给他带上——他真的就是这么想的,他还是适合浪荡的人生,吊死在一棵树上就为上回来,大概是这辈子他做过的最愚蠢的决定。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殷末睁开眼就看到周喻义放在床头柜的小纸条。周喻义万分贴心告诉他,自己有事要出门,晚上会很晚回来,饭已经做好,放在保温桶里,如果觉得凉掉了,可以放微博炉里转一下,甚至连该用什么碗,转几分钟,都写好了。
床头柜上还整整齐齐放着殷末的衣服,拖鞋头朝外摆在床边,一伸脚就能穿上,殷末套上衣服去了洗手间,甚至看到牙膏已经挤好,毛巾边都用纸条贴好了,写着洗澡用哪条,擦脸用哪条。
殷末一边漱口一边给孔语打电话,问他:“你说对于一个深爱我的男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