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  重生之聂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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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来。

王老夫子做得一斋之主,自然没有迂腐到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他认为一个女子,整日到外面抛头露面,把那文章写来发卖,与男子言利争利,实在是有失体统。

何况词话唱本小说,不过是小道尔,登不得大雅之堂。

不过聂小倩写的那部《上错花轿嫁对郎》很好卖,刻印了上下两册,2两银子,卖了几百套,底下出租生意也做的好,刨去成本,利润高达好几百两,让他无法不用四宜斋最高规格的待客之道来招待聂小倩。

王老夫子在外间有些想不明白这个世道何时变化成这个样子,并为此出神的时候,王洵凑了上去,小声的在耳旁说道:“夫子,墨宝。”

原来四宜斋有个规矩,只要是在四宜斋卖文章卖得好的,照例都会请对方留下一副墨宝。一来是联络情谊,二来嘛,若是那卖文章的将来高中了,四宜斋得了个镇店之宝的同时,还得个识人的好名声。

他有些气恼的回头瞪了王洵一眼,因为他压根就没想过让聂小倩给四宜斋题字,哼,一个写了些微末小说的女子,留什么墨宝。

然而聂小倩写的小说卖得好,这是有目共睹的,王老夫子笃信无规矩不成方圆,不好自己就破了这个规矩,最后只能让王洵到里间言明此事,伺候了笔墨,请聂小倩题字。

王老夫子则是坐在柜台后面,拿了个本子,准备来个眼不见为干净。

只是他翻开还没来得及开看,王洵就端着东西走了出来。他斜瞟过去一眼,见王洵眉宇间隐隐有激动之色,不由更是气恼:“一盏茶功夫都不到,分明敷衍了事,真真不当人子。”

王洵不明白为什么夫子总对大小姐的闺阁密友聂家小姐这般作色,鼓起勇气反问道:“回老夫子的话,聂家小姐才思敏捷,有倚马之笔,一幅对联原也不用太长时间。”

所谓的倚马之笔,指的是文思敏捷,题目出来立即就能开写,写得极快极好。

对王洵说的倚马之笔这种形容,王老夫子当然是不信的,聂家那个什么小姐写的那个本子固然是风靡县城大小闺阁,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县城的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没见过真正的好文章。

“拿过来。”

王老夫子颇是不豫的吩咐王洵把题字拿过来,准备看过之后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店里被一个女子迷得七荤八素,头脑已经极度不清醒的小伙计。

王洵心里颇是不忿,想要争辩,但在王老夫子手中权力的压力之下,只得小心翼翼的把手中的题字呈了上去,实际上他也有心让手里聂家小姐的墨宝震一震王老夫子。

王老夫子目光落在白纸黑字上,第一眼看的是字。

但见字字用墨清和爽朗,浓淡有如云烟,笔划毫芒转折圆转流丽,时敛时放,能含能拓,寓刚健于妍秀之中,韵态尔雅温文。

“好字,当真好字。”

王老夫子还没来得及看字意,只看了字形,并且只是一眼,就忍不住在心里赞道。因为这十里八乡的,怕也没有几个能写得出这么一笔好字来。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待得品味了字形,再读字意,王老夫子心下一震时,不由得就念了出来。

王洵的眼睛紧紧盯着王老夫子,听王老夫子嘴里无意识的重复念叨着这一幅对联,看他一张橘皮老脸涨红了起来,有些气浮如流水不安的模样。

并不知道王老夫子正在琢磨着这一幅对联,已经有些魔怔了,因为他越是琢磨,就越是觉得这幅对联中的每一个字都很俗,却每一个字都包含着至理。

琢磨到最后发现这两句话,却是把太史公所说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一等前车之鉴给所说了个通通透透,好不淋漓尽致。

若非胸中自有丘壑,气象万千,如何道得出这等石破天惊的大家之语?

然而,这都是一个之前他瞧不起的小女子所写。

想到这里,王老夫子涨红的脸皮发起热来,由红转青又转白:“这如何可能,这如何可能?”

“夫子,夫子?”王洵见着王老夫子这般摸样,生怕他一个不好犯了癔症倒下,赶紧搀扶住他,出声叫唤。

没想王老夫子突然清醒过来,一把就挣脱了他的搀扶,还连连吩咐:“快,快请聂家小姐上座,上客间座,上香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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