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林楠开怀时,不经意的一抬头总是会看见殷桐正看着他,露出这种表情,这种浅淡的接近于无却又真实如同出自本能的笑容,自然的连殷桐自己都没有察觉。
林楠甩开心头的杂念,伸手替李资换上一杯热茶,道:“昨儿的事,下臣还不曾谢过殿下呢,若非殿下搭救,我再淋上一阵苦雨,现在只怕也没法子好端端坐在这里陪殿下喝茶了。”
李资淡淡道:“若不是我,你也不会做磐儿的伴读,不拘是跟了哪位兄弟,也不会弄出昨日的祸事来。既然是我的缘故,救你也是我的份内之事。”
竟然说的这般理所当然,林楠一时有些无语,原来他惹祸上身是李资的缘故啊,他还以为是自己自找的呢!
似乎从第一次见面开始,这个人对自己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责任感。苦笑道:“殿下不觉得对下臣太好了吗?让下臣诚惶诚恐,不知如何自处。”
李资突然沉默下来,伸手端起热茶,低头慢慢的喝,喝的很认真,很慢,等一杯茶快要喝完,才将茶杯放下,抬头看着林楠的眼睛:“其实在客栈,我并不是第一次见你。”
林楠愣住。
他却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李资。
难道是之前的林楠和李资有什么纠葛,而他没有继承到相关的记忆?
李资继续道:“半年前,我奉父皇之命去江南。明面上是去江南巡查,其实是为了你。”
“啊?”
“当初林大人在密折中提及你被污下狱。父皇第二日便让我下江南,千叮万嘱说,不管事实真相如何,不管你有罪无罪,都必须要把人完完整整的给弄出来。”
林楠彻底愣住,他现在才知道,李熙竟有过对他这么上心的时候。
李资道:“但当我到达江南的时候,你已经被林大人接出来了,所以我并没有急着去府衙。然后有人演了一出好戏给我看。”
“我每次出行的习惯,必定派人先去前面探路并打点好衣食住行,找好客栈,定好房间,打听当地的道路交通、酒楼茶馆甚至风土人情。等到了客栈洗漱好之后,不是去酒楼吃饭,便是去茶馆喝茶,去的必定要是最热闹的一间,因为我习惯在酒楼茶馆的大厅坐着,听听那些人聊些什么,我总认为,这样从不相干的人口中得到的信息,才是最准确的。”
“那天我选择去了茶楼,果然在茶楼里听到很多关于你的事。原本,听父皇说无论你有罪无罪,都定要将你弄出来,我便认为你应该是那种不学无术,整日只知道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到茶楼上一听,果然不出所料。养戏子,包红牌,买瘦马,强抢民女林林总总,全然就是扬州第一大害的模样,说的最多的,当然就是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纵马踩死人命,也不过在牢里耍了几天,就平平安安放了出来,而且依旧没有半点收敛。”
林楠笑道:“我却从来不知道我的名声竟然是这么差的……没有说我吃霸王餐?”
李资一愣道:“什么叫霸王餐?”
林楠道:“就是吃饭不给钱。”
李资道:“怎会没有?那位老板说,他整日烧香拜佛,只求你少去几次,吃吃喝喝也就罢了,一个不高兴就要砸他的店。”
林楠冷哼道:“殿下一会莫忘了告诉我这是哪家的店主说的话,既然他说了,我若不当真派人去砸他几次,岂不是有负他的重望?”
有林楠的插科打诨,让李资也轻松起来,笑笑继续道:“当时我坐在窗前,忽然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不好了,林大爷骑马过来了!’,店里的人就叹息:‘唉,又有人要遭殃了。’于是我站起来去看。”
“我坐的位置,角度极好,站起来不久,便看见有人骑着马过来,白衣白马,快如奔雷。那条街上当时很热闹,两侧都是摊子,将街道占了大半,行人也不少,以那样的速度冲进来,伤人是难免的。当时我已经准备叫人将人拦下,但是就在下一瞬,人和马就一起骤然栽倒,倒地的地方,离最近的摊子还有五寸。”
“然后我便看见了我有生以来看见的最可笑的一幕:从街头一直到离倒毙的马足有数丈远的范围内,到处是被掀翻的摊子,到处是惊呼的人,最最可笑的是,还有一个人抱着断腿在马头三尺远的地方,打滚哀嚎……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江南的水到底有多深。”
对发狂冲来的癫马来说,几丈的距离转瞬即逝,想来是那些全神准备的人看见癫马过来,数好了一二三开始行动,等发现本来该急速冲来的马没有踪影时,伸出去的手已经缩不回来了,是以才会演出这么可笑的一幕。
那个白衣少年,就是在这可笑的一幕中,慢慢站了起来,手上很不经意的倒提着一把匕首,鲜红的血在他脚底下蔓延,原本一尘不染的白衣上,沾着大幅大幅的鲜血,颜色浓烈的惊人。
李资现在都记得,那天是黄昏,太阳将少年的影子拉的很长,黄昏时分特有的看起来绚丽辉煌实则没什么力量的阳光,将周围渲染的像是一副色彩浓烈却又充满冰冷意味的画,让人莫名心痛。
街上四处都是人,每一双眼都充满敌意,李资看着长街上孤零零的少年,恍惚间像是看见了年少时的自己。他以为接下来总要发生些什么,这少年总要说些什么,做点什么,然而没有。
少年就那样站起来,倒提着匕首,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慢悠